【500元引纠纷】提醒买卖双方签合同需细心
商家与买家都是产品交易的利益方,在传统的观念里,交易过程中吃亏的多半是消费者。据东北新闻网悉知,日前,一橱柜商家因一时马虎,签订合同前,少算了消费者500多元。因双方争执不下,而闹到工商部门。
市民赵女士前几天到铁西建材市场购买整体橱柜,当时与商家约定的是260元一延长米,总价为3000元,双方还为此签订了购买合同。但是卖家王先生送货时发现,自己少算了5块板子钱,算一下价值530元。因此王先生拒绝将那5块板给赵女士,除非赵女士补齐530元。对此,赵女士表示不能接受,双方争执不下,最终赵女士将卖家王先生投诉到铁西工商部门。经过调查,确实是卖家少算了钱,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,工商部门只能按照合同执法,最终经过调解,赵女士只同意再付给卖家王先生50元。
铁西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,眼下,多数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大意吃亏上当,但实际上不少商家在销售过程中,也可能因为粗心导致吃亏。但是如果在买卖过程中,双方已经签订完合同,那么一旦出现消费纠纷,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工商部门在调解中也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。在此提醒消费者和商家,在买卖过程中千万要细心谨慎,以免粗心导致吃亏。